日本特许厅知识产权研究官 小林徹 讲授,中文翻译
主要内容:
修订法律的目的
修订法的概要
1 普通实施权等的对抗制度的调整
补充1 关于许可合同的继承
补充2 关于分许可项下的普通实施权的对抗
补充3 关于确定日期的取得
补充4 关于“告知义务”
2. 有关冒认及违反共同申请之救济措施的制定
3. 撤销审理决定诉讼提起后禁止更改诉讼请求
4. 对再审要求等的主张加以限制
5. 完善审决确定范围的相关规定
6. 废止无效审判审决作出后的第三人效力
7. 调降各种官费
8. 扩充发明专利年费等减免制度
9. 修改发明不丧失新颖性的例外规定等
9.1 修改发明不丧失新颖性的例外规定
9.2 废止商标法中对博览会的指定
10. 修改申请人和权利人的救济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