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视频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若干实务问题
汪彤 法官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庭长
2004年讲座
知识产权又称为智慧财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随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立和有关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的订立,知识产权成为世界各国对智力成果权的通用名词。目前,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已经包括技术合同、商业秘密、商标、专利、著作权、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数据库、域名、不正当竞争、植物新品种和科技成果权等各个领域。今后,我国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制裁侵犯知识产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以更好地保障“科教兴国”战略和促进科技进步和文化事业的发展,为加入WTO作好司法准备。